尊敬的主持人:
我是某公司的法务代表,针对贵局对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异议,我公司特此向贵局作出答辩。
首先,我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为主的企业,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才在商标注册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筛选,确保了商标符合注册条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公司提交的商标和申请注册的商品类别完全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注册局的相关规定,并且没有与现有商标造成混淆和误导的可能性。我们的商标具有独特的设计和构造,是经过市场调研和消费者测试认可的,不仅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而且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
再次,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的原则是“先申请先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我公司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获得了商标注册局的初步审查通过,并且已经公示,属于合法有效的注册申请,商标异议人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和依据来反驳我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最后,我公司认为商标异议人所提出的反驳意见没有任何实际依据和证据,是毫无根据的言辞攻击和恶意抹黑。我们希望商标注册局在审查商标异议案件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正、合理地审查和判断,保护合法权益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商标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完全没有依据和事实根据,请求商标注册局撤销异议决定,继续审核我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特此答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