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向商标局提出复审申请的一种程序。在商标法的规定下,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但是,从那天算起,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
首先,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时间计算是以收到驳回通知书的时间为起点。一般来说,商标局会在驳回商标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驳回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未收到驳回通知书,那么建议及时查询邮寄信息或联系商标局。
其次,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时间计算是按照日历天来计算的,包括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但不包括周末。也就是说,如果收到驳回通知书的当天是法定节假日或周末,申请人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细节,那就是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时间限制是不可延长的。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商标驳回决定将会生效。
最后,商标驳回复审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对较多,申请人需要准备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才能顺利通过申请。具体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费、商标使用说明书、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等。因此,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提交材料的时限。
总之,“商标驳回复审从那天算起”需要申请人仔细甄别、仔细考虑,确保时间计算正确,材料齐全,并且尽早提交申请,以避免错过申请时限而导致的“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