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异议人答辩书
尊敬的审查员:
我们公司收到贵局关于我们申请商标“欣典”(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异议的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书,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异议人的异议理由
异议人认为:申请商标与其所持有的原商标“欣德”(以下简称“原商标”)存在近似之处,容易引起混淆;同时,申请商标“欣典”在商标局已经是普遍使用的通用名称,不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
二、答辩人的回应
1.申请商标与原商标的不同之处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申请商标“欣典”与异议人所持有的原商标“欣德”在形式和发音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中,“典”和“德”在发音和形式上都是不同的,不同的字形和发音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区别。同时,我们公司在注册申请前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品牌定位,确保我们的商标与其他品牌的区别性。
2.申请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
异议人认为申请商标“欣典”是一个普遍使用的通用名称。但我们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首先,我们公司为这个商标命名的初衷是要表达我们的产品、服务是欣喜之事的象征,而“典”也是中华文化中的经典和典范的象征,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我们公司还为该商标进行了国内外的商标查询和权利评估,以此保证商标的合法性、独立性和显著性。
三、申请商标的合法性
我们公司在申请商标前,已经对市场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确认所申请商标的合法性。同时,我们在申请商标过程中遵守了商标局的规定,提交了合法的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商标局的规定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申请商标的合法性是得到保障的。
综上所述,我们公司认为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并不成立。申请商标“欣典”与异议人所持有的原商标在形式和发音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同时,我们公司对商标的设计和命名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评估,认为该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最后,在申请商标过程中,我们公司也遵守了商标局的规定,因此我们坚信我们的商标申请应该得到批准。
再次感谢审查员的审查工作,我们公司将会配合商标局做出合理的决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