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是指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原因可能是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商标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似度过高,商标被认为具有不良影响等。商标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遭遇的一种难题,对商标申请人来说,商标驳回虽不是终结,但是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进行复审或诉讼,而且还有可能最后仍然被驳回。
商标驳回的原因可能很多,本文将着重介绍商标驳回中的第十一条第一款。商标驳回中的第十一条第一款是指“商标为侮辱性或者其它不良意义的文字、图形组成的”商标被驳回。这条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防止商标被用于诋毁、辱骂、歧视等不良用途。
商标为侮辱性或者其它不良意义的文字、图形组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人身攻击、歧视性用语、淫秽、低俗、猥亵等。商标作为一种商业标识,其应该承载的是诚信、公正、积极的商业形象,而不是贬低、侮辱他人的言辞和图案。商标的作用是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是企业的品牌形象,不应该具有侮辱性和不良意义的含义,否则会影响商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例如,有一商标申请使用“大傻瓜”作为商标,这个商标包含了对人身攻击的意义,容易引起争议。虽然商标申请人可能觉得这个商标有特色,能够有效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但是在商标局的审查中,这个商标很可能会被驳回。
商标驳回的处理方法
当商标申请人接到商标驳回通知书时,应该根据驳回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商标侵犯他人权益、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等原因导致的驳回,可以通过修改商标申请文件、修改商品和服务范围等方式进行复审。如果商标驳回原因是商标为侮辱性或者其它不良意义的文字、图形组成的,商标申请人需要重新设计商标,符合公序良俗,避免侮辱他人或者低俗不雅的含义。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应该注意商标选择,商标申请文件的准备以及对商标局的回复等环节,尽量避免商标被驳回。如果商标被驳回,商标申请人需要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修正,确保商标符合商标注册法的规定,最终通过商标审核并获得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