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十五天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初审决定书后,对商标局作出的不予注册或部分不予注册决定提出异议,并申请复审的时间限制。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复审十五天是从商标局发送初审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到商标局接到复审申请书之日止。那么商标复审十五天是怎么计算的呢?
首先,商标初审决定书发出之日是指商标局将决定书交给邮局、快递公司或者传真发出的日期。这一日期是商标复审十五天计算的开始日期,因此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特别关注邮件、快递和传真的到达时间,以便第一时间进行复审申请。
其次,商标复审申请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在计算商标复审十五天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日的定义是指法定工作日,即除法定节假日外,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如果在十五天内遇到法定节假日,计算时间会自动顺延,直至工作日恢复。
再次,商标复审申请需要满足有关法律文件的要求。商标复审申请书需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商标申请号、初审决定书的具体内容以及复审请求的理由和证据等。商标复审申请书需要具有合法性、明确性、详细性和证据性等特点。
最后,商标复审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局,并按照要求缴纳复审费用。商标复审费用根据不同情况的复审请求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商标局的相关规定和指引。
总之,商标复审十五天的计算是按照《商标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认真关注和计算商标复审时间,尽快提交符合要求的复审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商标注册权益。